广安出纳会计培训班哪家好
广安出纳会计培训班哪家好,广安学会计到广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常年开设会计初级、中级、CPA、CMA、真账实操、财务管理等课程。课程体系完善,无论是0起步入行,还是在岗财务人员专业技能提升,都能满足学习需求。欢迎来电咨询详情,预约0元试学。
【知识资料】
税率3%的专票可以抵扣吗?
可以的,抵扣3%.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百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度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
政策一
财税〔2017〕3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政策二
财税[2018]32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规定: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发票期末如何入账处理?
答:对于待认证进项发票,则需对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借: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相关问题】
1、问:进项增值税发票已经入账但未认证,该如何处理?
答:可在下个月再把抵扣联认证抵扣掉的,在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时,把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科目里即可,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应付货款
2、问:进项发票已经认证,但又要退货,该如何处理?
答:做进项税转出,购货方在税控开票系统开红字信息表上传到国税,国税通过后,购货方提供红字信息表的编码给销售方,销售方开红字发票,把库存商品或者原材料退回就可以.
待认证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流程
《规定》条第(五)款,关于「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的核算内容:
「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或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货物等已入账,但由于尚未收到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4项,关于「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流程:
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应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科目,按未来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或「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