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职称 实力备战 0基础学会计从入门到精通 轻松入行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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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储备
初职两科基础知识点储备,搭建基本学习框架,进行基本习题练习
精讲课程
根据新大纲要求规划学习目标,高频考点,吃透命题规律,掌握真题训练法
强化阶段
补牢基础,有针对性重点复习,进行专题化总结,培养突破的能力
考前冲刺
考前冲刺冲刺复习,查漏补缺,突击记忆,get核心考点,堂握解题能力
考点的准确性
结合财政部大纲及改革,强化易错点,针对考试点,不要多只要准
课程的合理性
从基础精讲到习题演练,强化串讲到模拟冲刺,考前密卷讲解,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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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这里所指的转制后企业是否必须为文化企业?对转制企业的经营业务是否有限制?
【解答】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是为贯彻《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而出台的,目的是进一步推动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企业发展。因此,财税[2009]34号文件所规定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中的企业应为文化企业。同时,财税[2009]34号文件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是指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事业单位”,因此,转制后的文化企业的经营范围应符合上述限定。具体可参见《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