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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3 17:20:24发布者:优路教育

保定二级建造师培训班《工程法规》时间考点:增加期间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时间类考点突破:增加期间
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考点
1.一般增加的增加人与债权人未约定增加期间的,增加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
2.连带责任增加的增加人与债权人未约定增加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内要 求增加人承担增加责任。
【总结】增加期限当事人无约定,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有约从约。
习题练习:
1、一般增加的增加人与债权人未约定增加期间的,增加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
A.3 个月
B.6 个月
C.1 年
D.2 年
【答案】B
【解析】一般增加的增加人与债权人未约定增加期间的,增加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
2、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为乙的债务提供增加,但增加合同中未约定增加方式及增加期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的增加方式为一般增加
B.增加期间与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相同
C.如果甲在增加期间内未要求丙承担增加责任,则丙免除增加责任
D.如果甲在增加期间内未经丙书面同意将主债权转让给丁,则丙不再承担增加责任
【答案】C
【解析】该题涉及三个考点,一是该增加是一般增加还是连带责任增加;二是增加期间,而这个问题又是与增加的分类有关系的;三是增加 期间的合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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